二手房拍卖牟取暴利,幕后黑手受审
发布时间:2012/9/1 10:54:13 浏览量:-
被告人吕某心女、罗某瑰女等在庭审现场
前有“光头刘”,后有“大姐大”。
“光头刘”刘守富在东莞旧机器设备拍卖领域,让人闻“名”色变。在他领刑入狱后,以“大姐大”吕某心为首的六人团伙,开始“名震”二手房拍卖行业。从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2月底,以吕某心为首的团伙非法介入12宗二手房拍卖。
2月底,经过长期周密侦查,莞城警方一举抓获该团伙6名犯罪嫌疑人。
检察机关以被告人吕某心(女)、罗某瑰(女)、梁某堂、彭某成涉嫌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洪某程涉嫌敲诈勒索罪,叶某星涉嫌强迫交易罪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昨日上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在牛山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合议庭未当庭宣判。
公诉指控强迫交易获利3万
2011年9月14日15时许,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集中拍卖场,竞拍标的是由法院委托拍卖的凤岗某高层住宅楼商品房,起拍价是547439元。
被告人吕某心、罗某瑰、叶某星、梁某堂等人结伙,使用言语威胁、利诱的手段,致使竞拍人傅某在拍卖过程中不敢举牌竞拍。
同时吕某心等人与竞拍人张某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拿出3万元给吕某心等人,吕等人在竞拍过程不举牌应价。后张某2次应价举牌,以550000元接近起拍价的价格拍下该标的。
张某拿出3万元交给吕某心,吕某心分给罗某瑰、叶某星、梁某堂等人各3000元。
向竞买人敲诈1.05万
2011年10月31日15时许,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集中拍卖场,标的是由法院委托拍卖的南城某套商品房,拍卖方式是采取荷兰式降价拍卖,起拍价是60万元。
吕某心、罗某瑰、梁某堂、洪某程等人结伙作案,使用利诱的手段拉拢其他竞拍人,欲使竞拍人周某以低价拍下标的。
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吴某没有妥协,举牌应价以28万元的价格拍下标的。吕某心、罗某瑰、梁某堂、洪某程等人在拍卖中心一楼停车场围住吴某不让吴离开,要吴拿出35000元“茶水费”分给竞拍人,吴不肯答应。
彭某成见状也围上前,让吴某拿钱出来,不要破坏规矩。吕某心等人威胁叫黑社会过来打吴。吴某被迫答应给钱,并在吕某心、梁某堂等人的监视下到银行柜员机取钱,后将10500元交给了吕某心等人。事后吕某心、罗某瑰、梁某堂、洪某程等人各分得1500元。
向竞拍人索要3.2万
2011年12月26日,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集中拍卖场,标的是由法院委托拍卖的樟木头某套商品房,起拍价是213432元。
吕某心、罗某瑰、梁某堂、洪某程、彭某成等人结伙作案,使用利诱的手段拉拢其他竞拍人。拍卖过程中其他竞拍人不举牌,只有竞拍人曾某4次举牌应价,以218000元接近起拍价的价格拍下该标的。
事后吕某心向曾某索要32000元“劳务费”,罗某瑰、梁某堂、洪某程、彭某成也向曾索取“茶水费”,威胁要找曾某的麻烦。次日,曾某在樟木头一银行支出32000元,准备交给吕某心等人。此时吕某心、罗某瑰、梁某堂、洪某程、彭某成等人因“茶水费”的分配问题产生纠纷,分别威胁曾某索要“茶水费”。后吕某心报警,公安机关将涉案人员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