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二手房诈骗第一案”昨天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2/9/18 9:30:50 浏览量:-
出入开着奔驰车,名下有几十套房产,就是这样一个“绝对大款”,从去年8月到今年7月间,竟涉嫌诈骗了21套二手房,价值超过4000万元。据悉,这是深圳史上数额最大的二手房诈骗案。
昨日,该案的第一批民事诉讼在深圳宝安法院开庭审理,3家受害者把骗子刘某初、刘手下公司和中介一块告上了法庭。受害者除了中国人,还有美国人和韩国人。
豪车男空手套走20多套房
今年初以来,刘某初通过多家地产中介公司联系到深圳市21套房的业主,称将以其控制的三润公司、富大伟业公司名义购房,购房款通过公司以交易房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企业贷”的方式支付。
签订买卖合同后,刘某初只付了少量定金和首期款,业主向担保公司出具了全权公证委托书,委托担保公司及其员工办理赎楼、收取购房款、过户、抵押登记等手续。后来,在首期款没有监管、银行也没有出具贷款承诺函或其他承诺支付贷款的证明文件的情况下,担保公司代理业主办理了赎楼及过户手续,并将随后领取的房地产证原件私自交给了刘某初,刘某初将这些房地产证抵押给银行或其他企业或个人,但并没有将因此获得的贷款或借款支付给业主,而是转移至他处。上述业主发现被骗后,陆续到公安机关报案。
据公安机关初步调查,本案的诈骗金额达4178万元,刘某初通过交易房产抵押贷款3279万元。
受害人提出经济索赔
昨日,这一系列案件的第一批3宗民事诉讼案,在深圳宝安法院“打响”。该系列案在深圳二手房产交易、法律界影响深远,惹人关注。受害者之一的韩国人梁某把刘某初、刘某初手下某公司和某地产中介告上了法庭,索要房款、违约金及利息。
梁某诉称,去年11月他和刘某初及中介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房产总价300万元,签约后,刘某初共计支付了85万元。随后,刘某初和中介公司利用公证的委托书,将该处房产转让给了刘某初手下的一家公司,该公司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用于贷款。
梁某称,后来剩余的215万元房款被告一直未支付,且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直到案发。
昨日,和梁某的诉讼一起开庭的另外2宗诉讼,受害人分别是两名美国人和一名中国人,他们受骗的情形跟梁某相似,只是金额和中介公司并不相同。
因为刘某初因涉嫌诈骗已经被羁押,由其委托律师出庭。昨日法庭进行了置证(证据交换),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二手房交易存在漏洞
这起系列诈骗案件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为何犯罪嫌疑人能够得逞?暴露出房产交易中的哪些环节存在漏洞?记者采访了深圳市知名房地产律师、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钟胜荣。
钟胜荣律师认为,此案发生的最重要原因是担保公司没有认真履行代理人职责,在购房资金没有全部落实的情况下就办理了过户。他建议,担保公司应在购房资金已全部落实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过户后应及时将房地产证交给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业主应及时跟进监督交易过程,重大事项亲自参与。钟胜荣律师还建议,买方应采取银行监管的付款方式,确保购房资金安全,而银行应当切实保护交易的安全,加强对合作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督。